省域碳配额分配研究综述

【文章来源】
气候变化研究进展

 

【作者】
谭显春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程永龙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顾佰和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为加快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中国正探索碳总量控制制度,而省域碳配额分配是落实总量控制目标的重要抓手。可从分配准则、分配方法和分配结果 3 个环节对关于中国省域碳配额分配的研究开展综述。

关键词:碳总量控制;省域碳配额;分配准则;分配方法;分配结果

 

中国省域碳配额分配准则

自 1988 年 IPCC 成立以来,国家间碳配额分配议题成为全球学者的研究热点,其中公平和效率是全球碳配额分配中的共识性原则。中国省域碳配额分配相关研究所涉及的分配准则也均借鉴自全球尺度的相关研究。

1.基于公平原则的分配准则

公平原则较受欠发达省份的青睐,在中国省域碳配额分配相关研究中,公平原则有来自历史责任、平等主义、主权准则、支付能力和经济活动等方面解读。

其中,历史责任准则又称污染者付费准则,强调历史排放高的主体应该承担更多的减排责任。中国省级的年度能源平衡表自 2000 年才开始公布,且中国的能耗总量及其增速在2001 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都保持在较低水平。因此,为兼顾省域历史排放责任核算的公平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可考虑为各省划分差异化的核算基期并确保各基期不早于 2000 年。平等主义准则强调所有人都享有平等的排放权和发展权,各区域排放配额要实现人均平等。主权准则又称祖父准则,相关研究遵循各省配额量占全国碳总量目标的比重与各省实际排放占全国排放总量的比重相同的规则进行分配,以确保各省生产的连续性。支付能力准则强调经济能力越强的区域越有能力减排。由于人均 GDP 是代表区域经济能力的有效指标,采用此准则进行中国省域碳配额分配的研究均遵循各省碳配额与其人均GDP 成反比的规则。经济活动准则又称产值准则,强调所有省份都有保持其生活水平的平等权利。相关研究一般基于各省碳配额与 GDP 成正比的规则分配,以确保各省减排责任与其经济承受能力相匹配。

2.基于效率原则的分配准则

现有关于中国省域碳配额分配的研究对效率原则的解读包括两种,一种是投入产出视角下的排放效率,另一种是边际减排成本视角下的减排效率。排放效率更侧重资源的最优配置,能够依赖更少的排放获得更多产出的省份应获得更多配额。然而,边际减排从成本角度考虑,如果碳配额方案能够让全社会以最小的经济成本实现既定的减排目标,则该方案具有较高的减排效率。

 
中国省域碳配额分配方法

在分配准则的框架下,有大量用于中国省域碳配额分配的方法被提出,总体包括 4类:指标法、优化法、博弈法和混合法。

 

中国省域碳配额分配结果

首先,相关研究存在对各省减排压力分配差异显著的问题,导致相关分配结果难以落地实施。

其次,不同省份的减排压力对分配准则选取的敏感性不同。对分配准则敏感性较强的省份往往在某些与分配准则相关的指标上显著区别于其他省份。在配额分配时应当重点关注这类省份,充分考虑分配结果在省域的可行性,避免对省域经济社会发展施加“畸形”约束。

此外,当前研究仅针对个别时间节点(以2020、2030 年为主)的碳总量或某一时间区间内的累计碳总量开展分配,尚未开展从当前到目标时间节点期间的逐年分配研究,缺乏对省域年度排放轨迹的配额约束。总之,省域碳配额分配应以确保国家能源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为前提,并适当考虑各省的转型时间和政策空间,使分配结果更具现实意义和实操性。

结论

省域碳配额分配是中国落实碳总量控制目标的关键抓手,服务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为此,文中从分配准则、分配方法和分配结果 3 个环节对关于中国省域碳配额分配的研究开展综述,得到以下主要结论。 

(1)同时考虑公平和效率原则可兼顾不同类型省份的利益诉求,是当前研究的主流做法。其中,公平原则下的准则选取与量化指标选取做法不一,而效率原则下配额分配以 DEA模型最适用,因为该方法可以反映多生产要素和规模收益可变问题。

(2)通过构建多准则组合的综合指标法和以效率最大化为目标的 ZSG-DEA 优化法是应用最广泛的分配方法,前者兼顾多方利益,后者最大化方案效率。混合法因综合了多方法优势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但其方法学较为复杂。 

(3)既有分配结果对关键减排省份分配的减排责任偏离各省实情,可行性与合理性有待提高。同时,既有分配结果均以特定年份当期或者特定时间区间累计的配额为分配对象,对逐年碳配额分配缺乏关注。

 

本文摘自微信公众号”气候投融资“。